強積金與個人稅:入職後第一個需要處理的是哪一筆

入職後第一筆自動出現的錢,是強積金

剛上班的新來港人士常問:第一個要處理的是報稅嗎?按官方規則,順序剛好相反——先出現的是強積金,而且它不是你去辦的。

積金局網站寫得很直接:「在強積金制度下,僱主有法律責任安排新入職僱員登記參加由僱主所選擇的強積金計劃。」換句話說,參加計劃這一步的法律責任在僱主身上,僱員不必自行向積金局辦理登記,也不用自己去開立帳戶;你要做的,是配合提供資料、簽妥文件,然後留意登記有沒有如期完成。

適用對象與期限,積金局的原文是:「除了獲豁免人士外,僱主應安排年滿18歲至64歲,受僱60日或以上的全職及兼職僱員,在受僱首60日內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這裡有兩個「60日」,意思並不一樣:前者是僱傭期長短的門檻(受僱60日或以上才須參加),後者是僱主辦妥登記的期限(受僱首60日內)。兼職同樣在覆蓋範圍內;是否屬於獲豁免人士,以積金局頁面所列為準。

供款怎麼算:5%、上下限、以及誰付

供款口徑同樣出自積金局:「僱員及僱主雙方須分別向強積金帳戶作出僱員有關入息的5%的供款,供款金額受最低及最高有關入息水平的限制。」這裡的5%是僱員有關入息的5%,而且受上下限約束,不是無論薪金多少都按同一個金額扣。

上下限的當前值,積金局寫明:「就月薪僱員而言,現時最低及最高有關入息水平分別為$7,100及$30,000。」前者是最低有關入息水平,後者是最高有關入息水平——供款額觸及上限後便不再隨薪金上升,這一點在核對糧單時最容易產生誤會。

資金來源方面,積金局的原文是:「僱主必須以僱主本身的資金為僱員作強制性供款,並須就每個供款期(一般指糧期)從僱員的有關入息中扣除僱員的供款。」也就是說,僱主那一份由僱主另外拿出,僱員那一份從每次糧期的有關入息中扣除。

入職第一天要確認什麼

第一,確認公司選用的是哪個強積金計劃,以及登記安排在受僱首60日內完成。你可以在入職時直接向人力資源部門問清楚計劃名稱與登記時間表,不必自己去積金局遞交申請。

第二,第一次出糧時逐項核對糧單。看兩件事:僱員部分的供款是否已按供款期從有關入息中扣除,僱主部分的供款是否一併入帳。若月薪處於最低與最高有關入息水平之間之外的區間,實際供款數字的處理以積金局頁面的規定為準,不要自行推算。

第三,把供款記錄留下來。糧單與計劃成員的年度紀錄是日後核對的依據,也方便你確認僱主是否按每個供款期持續供款。

第四,記住一個與報稅直接相關的口徑。GovHK 香港政府一站通寫明:「所有薪金、工資及董事酬金均須要課繳薪俸税。申報收入時,應填寫未扣除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或認可職業退休計劃供款前的入息。」報稅時填的是扣除強積金供款「前」的入息,與糧單上實收的銀碼不是同一個數。

當年報稅要準備什麼

個人這一邊,用的是稅務局發出的 BIR60 表格。稅務局網站寫明:「本局會向個別人士發出 BIR60 表格,供他 / 她填報薪俸收入、全權物業的租金收入和獨資業務的利潤及選擇個人入息課税。」換言之,這是收到表格之後才開始的動作,不是入職當下要辦的事。

期限方面,稅務局的原文是:「如納税人在該課税年度沒有獨資擁有任何不是法團的業務,須在發出日期起計1個月內交回報税表。」這裡的起算點是報稅表的發出日期,不是你抵港的日期,也不是統一的某個月份;收到表格後先看清發出日期,再倒推交表時間。

進修開支是另一個有官方規則可依的項目。稅務局的常見問題頁寫明:「個人進修開支必須是為了取得或維持在受僱工作中需要的資格而支付的。亦即是說,它必須與現在或將來的職位有關。」同一頁亦提醒:「你應在支付進修開支時,向收款人索取收據,並保留有關文件和單據。」所以這類開支的關鍵有兩條:與現在或將來的職位相關,以及付款當下就取收據並保存單據。

本文沒有寫的部分

自僱人士的供款機制,本文不寫。積金局的相關規則需要單獨的官方原文支撐,本文的證據只涵蓋一般僱員。

延遲供款的補供與附加費,本文不寫。罰則與附加費涉及具體金額與計算方式,沒有積金局的一手原文就不列出。

搬遷、住宿、機票等落地開支是否可申報扣除,本文不寫。稅務局的個人進修開支頁面只處理與職位相關的進修,沒有把上述開支寫成可扣除項目,因此本文不把它們概括成「入職支出可扣稅」。

常見問題

登記表何時會到我手上,我可以自己選基金嗎?

積金局寫明:「僱主應盡快向新入職僱員提供登記表,讓僱員有足夠時間瞭解強積金計劃下所提供的基金,及決定投資哪些基金。」也就是說,登記表由僱主提供,選哪些基金由你決定;拿到表後先看清計劃下的基金選項再填。

薪俸稅是不是每個月由僱主代扣?

不是。稅務局的規則是向個別人士發出 BIR60 表格,由納稅人填報後交回;GovHK 則寫明申報收入時應填寫未扣除強積金供款前的入息。兩處官方頁面都沒有僱主按月代扣薪俸稅的機制。

搬家、租屋、機票這類落地開支可以申報扣除嗎?

本文沒有可以引用的稅務局原文支持把它們列為扣除項目。有官方規則可依的是個人進修開支,且必須與現在或將來的職位有關;其他落地開支的處理,請以稅務局官方頁面為準。

自僱人士是否同樣按有關入息的5%供款?

本文不寫自僱部分的規則。積金局對自僱人士有獨立的規定,需要該頁面的原文支撐,本文的證據只涵蓋受僱的僱員。

遲交報稅表或供款延遲會怎樣?

具體後果與金額本文不列出。罰則、附加費與補供安排都要有官方原文才能寫,遇到相關情況時以積金局、稅務局官方頁面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