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港後找租:地區選擇、押金形式與看房要核對的東西

先釐清一件事:規則是按租賃類別走的

在香港談租務規則,第一件事不是問「按金可以收幾多」,而是問「我租的這一類單位,受哪一條例的哪一部分規管」。同一句說法,換了另一類單位未必適用。

差餉物業估價署在2023年2月3日的新聞公報裡,公布過一宗定罪個案:一名分間單位(俗稱「劏房」)的業主,因要求其租客就有關租賃繳付(一)多於等同兩個月租金的指明租金按金;(二)作為預繳而非以付還形式支付根據該租賃規定租客應繳付的指明公用設施及服務的收費,即水費、電費及煤氣費;及(三)清潔費,違反《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第7章)IVA部第120AAZL條,當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

這三項 —— 指明租金按金不多於兩個月租金、指明公用設施及服務收費以付還而非預繳形式處理、不得收清潔費 —— 是《條例》IVA部下針對受該部規管的分間單位租賃的規定。它不是全港所有住宅租賃通用的按金上限,這一點很容易被誤傳。普通住宅單位的按金收多少,官方頁面並沒有給出統一口徑,一般由業主與租客自行約定並寫入租約。

按金怎麼處理:把它當成租金以外的獨立一筆

按金(押金)的性質,是租金以外、由租客交給業主保管的一筆款項,用作保證租客履行租約下的責任。它跟首期租金、跟每月付款周期,是三件不同的事,不應混為一談。

要逐項核對的是:按金金額是多少;甚麼情況下可以扣減;租期屆滿後以甚麼方式、在甚麼時間退還。三項都應該寫進租約,而不是口頭講好。首期租金何時付、之後每月幾號付款、用甚麼方式付款,同樣要一條一條寫明。

分租、短租之類的安排,本篇核到的官方頁面沒有界定其繳款格式,所以這裡不列任何「標準模式」——你只需要按上面的三件事,在租約裡逐項核對。

找地產代理:先查牌照,再談委託

第一道核對是牌照。地產代理監管局在牌照登記冊頁面寫明,某些登記冊內的資料可於監管局網頁的牌照目錄中查核得到,此令公眾可快捷及方便地查詢為其服務的從業員的持牌狀況;頁面亦提到可確認相關人士現時是否持有有效牌照及牌照的詳情。做法很直接:拿到代理的姓名和牌照編號,到牌照目錄查一次,核對姓名與牌照是否有效。目錄回答的是「這個人有沒有牌、牌照內容是甚麼」,不回答收費高低。

第二道是文件。地產代理監管局「精明委託地產代理」網站第三步載明:根據法例要求,持牌地產代理受客戶委託租賃住宅物業時,必須在安排租客視察有關的住宅物業之前;或就該物業簽署租約之前(兩者之中以較早者為準),與其客戶訂立及解釋法例訂明的「地產代理協議」(表格6,俗稱「睇樓紙」),訂明主要的委託條款,例如協議有效期、委託形式、佣金數額等資料,以提高交易的透明度,並保障雙方的權益。

佣金部分要照官方原句來理解:「佣金的金額或比率是由客戶與地產代理自行商議決定。」也就是說,官方頁面不存在統一的佣金上限,也不存在官方訂明的慣例百分比;你應付多少佣金,取決於你與代理談定、並寫進表格6的數額。睇樓之前就主動問清楚佣金、協議有效期和委託形式,簽署之前請代理逐條解釋。

睇樓與簽約前,逐項核對

稅務局網站的租約印花稅頁面給了兩條很實在的簽約前建議:在簽立租約前,準租客亦應實地查看有關出租單位,及在土地註冊處查閱有關物業的擁有權資料。順序是先實地看,再查業權,最後才簽。

具體清單如下:

  • 單位本身:實地看一次,核對擬簽租約上的地址、包含的傢俬電器,以及有沒有你無法接受的滲水、間隔改動等狀況。
  • 出租權:在土地註冊處查閱擁有權資料,核對跟你簽約、收租的一方是否就是業主或有權出租的人。
  • 費用歸屬:管理費、水費、電費、煤氣費、網絡、差餉與地租由誰負擔,逐項向業主或代理確認並寫進租約。本篇核到的官方頁面並未涵蓋差餉與地租的具體分攤規則,因此這裡只提醒你在租約內寫明由誰付,不給出具體口徑。
  • 是否已接通:不要假設水電煤及網絡一定已經接駁。向業主確認現時狀態、何時轉到你名下、轉名期間的費用由誰承擔。
  • 起租日、租期長短、續租與提前退租的安排。

簽完租約還有一件有法定時限的事。稅務局同一頁面寫明:租約須於簽訂後30天內加蓋印花。加蓋印花可由業主、租客或相關人士(業主或租客代理人、地產經紀等)處理,分擔金額及繳納安排由相關人士自行決定。這30天是加蓋印花的法定限期,不是建議時間;由誰去辦、費用誰付,則由雙方自行議定。

地區選擇:用通勤與租金做粗算,不做排名

本篇不推薦地區、不評價哪個區較好、也不給出任何租金數字。官方頁面查不到具體租金金額的,就只寫方法。

工具是運輸署的一站式流動應用程式「香港出行易」。按運輸署頁面說明,該流動應用程式讓公眾搜尋公共交通、駕駛及步行路線、獲取實時交通和泊車等資訊,及建立個人化訊息設定,並提供各公共交通路線時間表、收費及到站時間。

做法是這樣:把你實際會去的地方 —— 公司、子女學校、常去的街市或診所 —— 設為起點和終點,逐個候選單位查一次路線,記下步行距離、是否要轉乘、班次疏密和車費。然後把兩個數字相加:業主開出的實際月租,加上你按班次推算的每月交通費,得出「住在這裡的每月固定支出」。幾個候選單位並排這樣比,比憑印象選區可靠。

需要留意的是,這個應用程式提供的是路線、時間表、收費及到站時間等資料,不代表每個單位的實際水電煤與網絡接通狀態;那部分要回到上一節的清單去核對。

常見問題

我不是香港永久性居民,可以租房嗎?

本篇核對的官方頁面並未就此列出任何限制規則。可行做法是在簽約前向業主或代理書面確認需要提供哪些身份與簽證文件,並把雙方共識寫進租約。

業主要我預繳水電煤,是否違法?

差餉物業估價署公布的那宗定罪個案,針對的是受《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IVA部規管的分間單位租賃。其他類別單位的相關做法,官方頁面未有說明;先確認你租的單位是否屬於該類規管租賃,再據此與業主商議收費形式並寫入租約。

代理沒有主動提「睇樓紙」,我該怎麼辦?

地產代理監管局網站寫明,持牌代理受客戶委託租賃住宅物業時,必須在安排視察前或簽署租約前(以較早者為準)與客戶訂立並解釋表格6。若對方未主動提出,你可以主動要求,並請其逐條解釋協議有效期、委託形式與佣金數額。

簽租約後加蓋印花,一定要業主去辦嗎?

稅務局頁面寫明,加蓋印花可由業主、租客或相關人士處理,分擔金額及繳納安排由相關人士自行決定。記得確認在簽訂後30天內完成。

用「香港出行易」查到的路線,等於我每天的實際通勤時間嗎?

該應用程式提供的是公共交通路線、時間表、收費及到站時間等資訊。實際通勤仍受你出門時間與班次影響,建議在上、下班時段實地試行一次,再連同租金一併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