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批來港後第一件事:申領香港身份證的時限、預約與所需文件
答案先講:根據入境事務處(入境處)現行網頁,年滿11歲或以上、並獲准在香港逗留超過180天的新抵港人士,須在抵港後的30天內登記領取香港身份證。登記身份證費用全免,但必須先經網上、入境處流動應用程式或致電 2598 0888 預約,再親身前往人事登記辦事處辦理;申請一般需時五個工作天處理。高才通計劃的首次逗留期為24或36個月,遠超180天,所以主申請人一般都在這條30天時限之內;隨行受養人是否適用,以其本人「電子簽證」上的逗留期限判斷。
以下按「落地前、落地當日、辦證當日、辦證之後」的次序整理。本文只講獲批之後的手續,不涉及計劃本身的申請。
為甚麼30天時限適用於高才通、優才和專才
入境處表明,根據《人事登記條例》,除獲豁免或無須登記的人士外,凡年滿11歲或以上的香港居民(包括獲准在香港逗留超過180天的人士),均須登記領取身份證。無須申領的類別包括過境旅客或獲准逗留不超過180日的人士,以及未滿11歲的兒童(申請特區護照而需同時申請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者除外)。
以高才通計劃為例,入境處說明獲批人士一般首次入境可獲准在港逗留36個月(A類申請)或24個月(B類及C類申請)。優才、專才等計劃的具體逗留期限因個案而異,以「電子簽證」上所載為準;只要獲准逗留超過180天,同一條規則就適用。
| 對象 | 入境處規定的時限 |
|---|---|
| 18歲或以上、獲准逗留超過180天的新抵港人士 | 抵港後30天內登記 |
| 11至17歲、獲准逗留超過180天的新抵港人士 | 抵港後30天內登記,須由父親、母親或合法監護人陪同 |
| 在港期間年滿11歲的香港居民 | 11歲生日後30天內登記(如身處香港以外,返港後30天內) |
| 持兒童身份證者年滿18歲 | 18歲生日後30天內登記成人身份證 |
| 身份證遺失、毀滅、損壞或污損 | 14天內到人事登記辦事處申請補領 |
落地前:先處理「電子簽證」和預約
入境處自2021年12月28日起實施「電子簽證」安排,並已終止簽發黏貼式實體簽證標籤。以高才通計劃為例,申請獲批後,申請結果通知書會載有繳付簽證簽發費的網頁連結;付款成功後,申請人可自行下載或列印「電子簽證」。
身份證預約方面,入境處說明預約期為96個工作天,可預約由下一個工作天起計的日子。入境處亦表明只接受電子方式提交的申請表格,申請人可在 www.gov.hk/icbooking 預約及預先填寫表格;未預先填寫的,也可在辦事處內用自助設施或個人流動裝置填寫。既然預約期頗長,而抵港後只有30天,行程一旦確定便值得先查看可預約的日子。
落地當日:入境時出示甚麼、會拿到甚麼
以高才通計劃為例,非內地居民抵港辦理入境手續時,須出示有效旅行證件,以及儲存在個人流動裝置或列印在A4白紙上的「電子簽證」,並透過入境櫃枱的光學閱讀器掃描「電子簽證」上的加密二維碼。內地居民則須持具相關赴港簽注的《往來港澳通行證》,並一併出示「電子簽證」。
入境後你會拿到一張「入境標籤」。入境處的出入境免蓋章安排說明,由2013年12月19日起,香港非永久性居民入境時獲發入境標籤以取代蓋章,標籤載有英文姓名、證件號碼、入境日期、在港的逗留條件和期限。要留意的分別:
- 一般而言,根據「一般就業政策」及「輸入內地人才計劃」(即常稱的專才)來港的技術專才及其受養人,每次入境時均會獲發入境標籤。
- 其他非永久性居民只會在首次入境時獲發入境標籤,之後入境不再獲發。
入境處建議在港逗留期間妥善保存入境標籤;如遺失而想補發,可到將軍澳寶邑路61號入境事務處總部行政大樓5樓延期逗留組免費辦理。首次入境那張標籤印有入境日期和逗留期限,建議與「電子簽證」一併保存。
辦證當日:帶甚麼文件、流程如何
18歲或以上的新抵港人士須出示本人文件正本,以確認身份:有效旅行證件、護照、入境證或誓章,以確認申請人在香港的居留身份(持單程證者則出示單程證)。
11至17歲的子女須由父親、母親或合法監護人陪同;陪同的父母須出示其有效旅行證件、護照或香港身份證,監護人另須出示可證明監護權的文件。非香港出生的子女須出示出生證明書正本、有效旅行證件或護照等確認居留身份的文件,以及以前的身份證(如有)。入境處表格 ROP138《登記領取香港身份證所須出示的文件》另列明:新抵港的11至17歲人士須同時出示出生證明書;以輸入勞工身份來港工作的人士須同時出示工作合約。
入境處列出的辦事處現場程序為:領取籌號;如未在網上填表,於辦事處內填寫電子表格;在登記室掃描左、右手拇指指紋、拍攝照片、核對申請表資料並簽署;最後會見批核主任,獲發一張「申請身份證收據」。
人事登記辦事處共有六間:港島、九龍、將軍澳、火炭、屯門及元朗。持單程證者須到九龍辦事處辦理首次登記,其餘新抵港人士可選擇任何一間。以港島及九龍辦事處為例,辦公時間為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時至下午四時三十分、星期六上午九時至下午十二時三十分,星期日及公眾假期休息;各辦事處詳情以入境處頁面為準。
辦證之後:領證與離港注意事項
處理身份證申請一般需時五個工作天,申請人一般可在入境處完成處理後的下一個工作天領證,並須在收據上指定的領證期限內前往。領證時要交還收據,並把左、右手拇指放在掃描器上確認晶片資料。成人可授權年滿18歲的代表代領,須填妥表格 ID678 或提交書面授權書。
如只持有申請身份證收據而要離港,入境處提醒必須在出入境管制站出示有效旅行證件,例如護照。之後如身份證遺失,補領費用為港幣370元,並須在發現遺失的14天內報告及申請補領。
另一個常被忽略的點:高才通人士可在逗留期限屆滿前三個月內經網上申請延長逗留,入境處要求最少在屆滿前六星期遞交。延期期間的具體安排,以入境處屆時的指示為準。
常見問題
未滿11歲的子女要不要辦身份證?
一般不用。入境處說明,年齡未滿11歲的兒童無須申領身份證,除非他是香港永久性居民並因申請特區護照而需同時申請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子女在香港居住期間年滿11歲,就要在11歲生日後30天內登記;如當時不在香港,則在返港後30天內申請。
30天是由哪一天開始計?
入境處的字眼是「抵港後的30天內」,入境標籤上印有入境日期,可用來核對抵港日。由於辦事處設配額並須預約,最穩妥的做法是在抵港前已預約好30天內的日子。
登記身份證要不要付錢?
首次登記身份證費用全免。只有因身份證遺失、毀滅、損壞、污損或內容需要改動而補領時才須付費,現行補領費用為港幣370元。
入境標籤不見了會影響辦身份證嗎?
入境處表示,一般情況下遺失入境標籤並不會影響出境等相關手續,如想補發可到入境事務處總部延期逗留組免費辦理。辦理身份證時,入境處要求出示的是有效旅行證件、護照等確認居留身份的文件正本;如有疑問,可致電入境處熱線 (852) 2824 6111 查詢。
本文為一般資料整理,不構成法律意見,所有規定以入境事務處最新公布為準。
資料來源
- 入境事務處《登記或補領香港身份證》:https://www.immd.gov.hk/hkt/services/hkid/reg_replace.html(頁面標示的發布/更新/生效日期:2026-03-23;查閱日期:2026-09-22)
- 入境事務處《香港身份證》:https://www.immd.gov.hk/hkt/services/hkid/general_info.html(頁面標示的發布/更新/生效日期:2026-07-27;查閱日期:2026-09-22)
- 入境事務處《人事登記辦事處》:https://www.immd.gov.hk/hkt/contactus/person-registration.html(頁面標示的發布/更新/生效日期:2026-03-23;查閱日期:2026-09-22)
- 入境事務處《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https://www.immd.gov.hk/hkt/services/visas/TTPS.html(頁面標示的發布/更新/生效日期:2026-07-10;查閱日期:2026-09-22)
- 入境事務處《「電子簽證」》:https://www.immd.gov.hk/hkt/e-visa.html(頁面標示的發布/更新/生效日期:2024-09-27;查閱日期:2026-09-22)
- 入境事務處《出入境免蓋章安排》:https://www.immd.gov.hk/hkt/useful_information/non-stamping-immigration-clearance.html(頁面標示的發布/更新/生效日期:2026-08-19;查閱日期:2026-09-22)
- 入境事務處《登記領取香港身份證所須出示的文件》(表格 ROP138):https://www.immd.gov.hk/pdforms/rop138.pdf(頁面標示的發布/更新/生效日期:頁面未標示;查閱日期:2026-09-22)